The Definitive Guide to 車禍調解
The Definitive Guide to 車禍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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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車禍調解的申請,一般並沒有嚴格的期限限制。不過,如果調解不成立需要走訴訟程序,則必須注意以下的期限:
書面: 可以先向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索取調解申請書,填寫好之後交給窗口服務人員,並且同時要提供繕本(其實就是影本)給另一方當事人。通常大部分的申請都是用書面。
調解結果可以分為「調解成立」與「調解不成立」兩種;調解不成立的狀況有: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沒出席調解、經過調解但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這時如果要直接結案,調解委員會就會發給雙方「不成立證明書」。
放置警告標誌,提醒後方來車與用路人前方有事故,請小心閃避。駕駛人平時就要檢查汽車內是否放置警告標誌,以備不時之需。而機車因為空間不夠大,很少有人會在車廂內放置警告標誌,遇到車禍時可以使用手機的手電筒進行閃燈,提醒後方來車。
醫療費用:因車禍而至醫院治療的所有項目,包含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復健費、檢查費用⋯等,均可向肇事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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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共同過失,但責任比例不一:責任較重的「肇事主因」,責任較輕的「肇事次因」。
只要一方沒同 車禍和解書 意,本來就不能調解! 車禍鑑定 所以如果其中一方硬要調解,你可以選擇不出席,只要一方未到,就算車禍調解不成立!
這些資料有助於鑑定機構全面了解事故發生的情況,提高鑑定意見的準確性。建議申請人在事故發生後,就要及時導出行車紀錄器中的事發前後影像資料,並且盡可能在第一時間錄影取證事故現場的道路環境、車輛位置、碰撞痕跡、散落物等,或是委託律師、保險公司人員協助收集證據,以備申請之需,避免證據消失。
如果雙方共同過失,但肇事責任比例不一樣時,責任較重的會以「肇事主因」來表示;較輕的用「肇事次因」表示,以便協助當事人釐清誰的責任較重、誰的輕一些。
A:車禍鑑定報告包括申請人基本資訊、雙方當事人資料,還有肇事責任比例等重要內容。
具備申請資格並備齊相關文件後,就可以著手填寫「車禍鑑定申請書」,填寫以下內容:
表現誠意與善意:調解成功的關鍵不僅在調解委員的技巧,雙方當事人的態度也十分重要。當事人應盡量避免使用攻擊性的言語或動作,展現誠意與善意,以促進調解的進行。
☆「車禍筆錄說謊會犯法嗎?」由於當事人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因此做筆錄說謊並不會觸犯法條。但做筆錄的當下警方都會全程錄影錄音,進入司法程序後法院會在判刑的時候會按照筆錄陳述的狀況來做判斷。如果說謊被發現的話,可能會影響法院的判決喔!